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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清灰清焦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NNSF-GCBX-2018-020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清灰清焦劳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4*500吨/天垃圾焚烧炉

    2.2工程名称: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清灰清焦

    2.3工程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厂内业主指定位置。

    2.4履约期限: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结束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续签一年。

    2.5比选范围:

    2.5.1炉膛内未燃尽的垃圾清理;

    2.5.2炉膛内脚手架搭设、拆除;

    2.5.3炉膛内清焦、清灰;

    2.5.4二、三烟室脚手架搭设、拆除;

    2.5.5三烟室灰斗、过热器清灰;

    2.5.6省煤器入口水平烟道清灰;

    2.5.7省煤器及省煤器灰斗清灰;

    2.5.8喷雾塔入口、出口烟道及喷雾塔清灰;

    2.5.9除尘器灰斗清灰。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劳务施工资质(不分专业)或建筑类施工资质(不分专业)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1)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3)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比选申请人从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报名申请获取比选文件。

5. 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07日11时00分,比选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南梧公路1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南梧公路189号

    联系人: 梁卫成   电 话:  0771-3490609  

    2018   年  12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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