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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承担了《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保部门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项目简介:

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拟在鞍山市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规模为三炉二机配置,日处理能力1500t/d,即采用3条并行的垃圾处理生产线,配3×500t/d垃圾焚烧炉,2×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约6.68亿元,全年发电量约15131kW·h,供气量40t/a。预计于2020年投产。项目劳动定员80人,年运行时数8000h/a

项目建设地点:拟建厂址位于鞍山市腾鳌工业园区内,距鞍山市中心约17km

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垃圾焚烧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系统+半干法烟气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吸附系统+布袋除尘器”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的烟气由80m高烟囱达标排放;项目配套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400t/d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采用调节池+预处理+厌氧反应器UASB+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DTRO(碟管式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垃圾渗滤液满足GB16889-20082标准后排入腾鳌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经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GB16889-20082标准后排入腾鳌污水处理厂;对垃圾储存场地采用封闭结构及负压抽气送入燃烧系统等措施防止恶臭气体外逸;焚烧炉温控制在85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2s,保证二噁英充分分解,烟道中残留二噁英以活性炭吸附去除;炉渣全部综合利用,飞灰经固化处理监测合格后送鞍山市羊耳峪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全部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建设单位对各污染源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有效可行,治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垃圾焚烧电厂投产后,一方面将解决鞍山市现有垃圾污染问题,另一方面还可向电网输送电力,为腾鳌园区内其他企业提供工业蒸汽,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

公众如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有关信息可通过联系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获得。

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建设项目周围的居民,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该项目对本地区环境影响程度?

5.本项目建设是否增加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6.您对本项目有何具体意见?

参与方法:可通过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建议。

项目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联系人

徐先生

张女士

通信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腾鳌镇寿安街道办

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2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0412-8302770

024-6278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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