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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西昌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于20181105日,在西昌市主持召开了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方案编制单位凉山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组成,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线路全长4.064km,塔基19个。工程总占地0.30hm2,其中永久占地0.06hm2,临时占地0.24hm2;工程挖方总量为720m3(自然方,下同),填方总量720m3,无借方。工程总投资7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万元。工程建设期从2014711日开工,2014125日建成,总工期6个月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138月,凉山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13821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凉水行审〔201342文对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为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撒播草籽、土袋挡护等。本项目建设基本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0.12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14.30万元。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为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撒播草籽、土袋挡护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委托第三方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建设单位自行开展了监测。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由主体土建监理负责。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合理保护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基本达到了保护水土资源、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区的水土流失,未对周边植被造成危害。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119日至2018128

(六)联系人

西昌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81326501(殷从凯)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部门   监督电话:0834-3225023 (凉山州水务局)

附件:1.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1.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http://hb.cseg.cn:8088/%E5%9B%9B%E5%B7%9D%E8%A5%BF%E6%98%8C%E5%85%AC%E5%8F%B8/%E7%8E%AF%E8%AF%84%E5%8F%8A%E5%85%B6%E6%89%B9%E5%A4%8D%E3%80%81%E7%8E%AF%E4%BF%9D%E7%AB%A3%E5%B7%A5%E9%AA%8C%E6%94%B6/附件:2.西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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